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附属楼外墙及屋面维修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附属楼外墙及屋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 LNGQZB2025-07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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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QZB2025-071
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附属楼外墙及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附属楼外墙及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374,935.73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74,935.73元
采购需求:附属楼外墙及屋面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外墙面、屋面及雨棚防水、窗口等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
联系方式:宁登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二街72-9号楼E门市
联系方式:刘畅(******)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葫芦岛龙程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888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