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公园南路以东、龙袍大道以南、虎跃路以西、振兴路以北,地块面积为37286.67平方米,中心坐标为118.96308°E,32.21355°N。
******街道楼子社区上飞组集体土地,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农用地3.6989公顷(含耕地3.1595公顷、农村道路0.0091公顷、坑塘0.5303公顷)及建设用地0.03公顷(农村宅基地)。******街道龙袍大道以南、虎跃路以西地块规划意见的复函》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1二类住宅用地。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收集了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土地征收公告、地块规划意见、土地************居民等开展了人员访谈,并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开展了快速检测。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及少量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现状为荒地,地块内作物已完成收割,未再耕种,农村宅基地已拆除。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无暗沟、渗坑等,无外来堆土及固体废物,无地下管线及地下储存设施,地块内不存在污染源,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见异常。地块外西侧120m处历史用途为涂料厂,为本地块潜在污染源,因此在地块内靠近原涂料厂的一侧布设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进行了验证性采样分析,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场地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