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路面专业分包
机械摊铺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资金来自XX工程路面专业分包合同,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西六环与京昆高速立交节点西侧 1.5 公里,规划阎吕路与京昆高速交叉点,主要施工内容为300章路面工程,合同总额为2031.57万元。
本次XX工程路面专业分包拟择优选定机械设备摊铺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132000㎡、沥青混凝土127000㎡。
按照业主及总包单位的总体工期要求,为保障机械摊铺的施工进度,本次计划对机械摊铺进行比选,择优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1.2比选内容
1)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132000m2,不含增值税控制单价5元/m2
2)沥青混凝土127000m2,不含增值税控制单价4元/m2
不含增值税控制总价******元
2、合格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比选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租赁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参选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参选人近三年(2022年08月05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同类项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5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2.6参选人近三年(2022年08月05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有一项类似机械租赁业绩。
2.7参选人提供的机械若为自有机械,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外租机械,需提供相关租赁协议。参选文件应附上车辆和行驶证照片。
2.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参选处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8月17日至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4号3层301室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4号3层301室。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68号
联 系 人:马立旺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4号3层301室
联 系 人:李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 年08月15日